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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范围是多少 房屋租赁合同不成立条件是什么?2023-05-15 11:09:59 | 来源:法务在线 | 查看: | 评论:0

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范围是多少

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范围是如下: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屋租赁合同不成立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不成立条件如下: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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