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金茂华庭”在没有取得规划、建设等手续的前提下已经开工建设,而且已经封顶,然而作为当地的主管部门新密市建设局,在此次事件中却充当了“路人甲”的角色,该楼盘的20号21号楼在其“零监管”的状态下,其项目施工方资质、工程质量、容积率、绿化率以及户型配置都将如何保证?
近日,本网陆续接到群众反映,在位于新密市青屏大街的金茂华庭楼盘20,21号楼在连规划和施工手续都没有的情况下竟然已经封顶,当地群众曾多次向建设规划部门反映,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这两栋高楼竟然在密集的群众反映中建成封顶了,而且已经售出去了二十多套。
当地的管理部门难道就不知道吗?是不想管?还是不敢管?带着一系列疑问本网赶赴新密调查。
12日本网以购房者身份来到新密市金茂华庭售楼部并明确想买20号楼的房子,然而售房员很坦诚的说20号21号楼手续不全,买了也没法办手续。随后本网工作人员离开售楼部来到了该楼盘的北门口,在数米高的广告围墙上“金茂华庭,看过全城,终属华庭”的广告格外显眼,在围墙里面也就是20号和21号楼的所在地,本网看到两栋黄棕两色相间的11层楼房已经建成,颜色,层数和该小区的其他楼房别无两样,丝毫看不出这就是群众反映的无证建筑。
随后本网来到了新密市城建局,在建设局监察大队一李姓工作人员称“这事我们知道,目前正在补办手续”。当本网表明想要查看对金茂华庭违章建筑的执法文书时却遭其拒绝。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和了解其管辖范围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数量、规模、施工队伍等基本情况,及时对各个建筑工程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的约束,那么金茂华庭的这两栋楼已经封顶了还没有办理施工手续,那么新密市建设局的职责就是督促违章建筑补办手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郎佩娟表示,无证建筑继续开工建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承担失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应限期拆除。
众所周知,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金茂华庭”的这两栋楼是不能开工的。然而事实是,“金茂华庭”开工了、建房了、封顶了、售房了、而且在整个过程中一路顺风顺水,那么作为新密市房地产建设管理部门是不知情?还是不敢管?公众需要一个真相。(来源:中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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