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直联审核机制迎来新进展。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从投行人士处获悉,近日北交所向券商内部下发最新的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对上市直联审核机制的进展及监管要求进行释疑。
【资料图】
据悉,截至目前共有3家企业步入直联审核机制。审核周期方面,自受理至出具同意挂牌函平均用时21个自然日。
北交所支持和鼓励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来申请直联机制。对于不属于战略新兴行业,但行业地位大幅领先、技术实力业内一流、经营业绩十分突出的优质企业,北交所也明确表示支持。
试点初期,北交所鼓励主办券商重点推荐最近一年净利润3000万元或最后一轮投后估值15亿元以上的企业来申请。未来还将研究符合条件的存量挂牌公司纳入直联通道。
已收到四十余家企业意向申请
“实施企业强市战略”是北交所制定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北交所董事长周贵华曾表示,推进“领航行动”,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流程,改进服务,让优质企业更快上市、更好发展。其中,建立挂牌、上市直联审核机制,实施挂牌培育、持续监管、上市辅导等一体化的监管服务。
券商中国记者从投行人士处了解到,近日北交所向券商内部下发最新的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主要围绕“直联机制”进行介绍。
根据该文件,自2022年11月直联机制推出以来,截至2023年2月底,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已完成3家直联企业挂牌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上述企业均通过一轮反馈完成挂牌。
从审核节奏来看,监管审核效率较高。3家企业自受理至出具同意挂牌函平均用时21个自然日,其中审核端平均用时6个工作日。
据文件称,由于直联审核监管机制下,全国股转公司通过内部审核监管流程再造,由同一部门归口管理直联企业挂牌审核、持续监管、融资并购、上市审核等业务,所以相较于一般挂牌上市,直联机制有多个特色和优势:
一是审核更为高效。监管通过用好一年挂牌期,持续对招股书草稿等文件开展审核沟通,帮助公司提高规范运作能力,压缩上市审核用时,减少问询问题数量,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争取实现“12+1”上会审议的工作目标。
二是服务更加深入。企业申报直联意向后,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安排审核监管单元专班跟进,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引导企业做好挂牌至上市的全程规划,指导中介机构扎实做好各阶段尽职调查等发行上市准备工作。
三是衔接更为顺畅。直联部门统筹考虑挂牌审核、公司监管、上市审核各环节的监管要求,明确监管标准,对于确因推荐挂牌、上市保荐尽调标准差异产生的信息披露更正,原则上不进行处罚。
据悉,在直联机制实施中,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权,建立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不会影响企业挂牌后的融资发展。直联企业挂牌后,如发现存在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预计18个月内无法提交北交所发行上市申报文件、对资本市场发展路径存在其他考虑等,可以主动申请退出直联机制。
文件还透露一个信息,除前述3家企业已步入审核环节外,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还收到证券公司报送的40余家企业适用直联机制的意向申请,这部分企业盈利能力强、成长性良好、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将于近期陆续提交挂牌并适用直联机制的正式申报材料。
初期鼓励推荐3000万净利企业
对于哪些企业可以申请适用直联机制,北交所最新发行上市审核动态给出较为详细的答案:
1、企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交所市场定位,申报挂牌时已满足北交所四套财务上市标准之一,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发行上市负面清单规定的情形;
2、有明确的北交所发行上市计划,已与中介机构签订发行上市服务协议,计划在挂牌后18个月内提交发行上市申报文件;
3、挂牌期间中介机构团队能够保持稳定,不得出现任意一家中介机构发生变更或者任意一家中介机构两名项目负责人均发生变更的情形;
4、各中介机构已确定发行上市项目签字负责人并由其作为签字人员开展挂牌推荐业务,至少有一名保荐代表人有2家以上IPO项目(含精选层)保荐签字经验;
5、要自愿接受并配合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直联审核监管的各项安排。
监管明确表示,试点初期,鼓励主办券商重点推荐最近一年净利润3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或最后一轮投后估值15亿元以上的企业适用直联机制。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将综合考虑企业市场环境和经营情况变化等因素,对相关指标进行动态调整。
后续工作中,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还将进一步研究将符合条件的存量挂牌公司纳入直联通道的具体工作安排。
在前述提到的“企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交所市场定位”,务为新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明确,支持和鼓励主营业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相关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申请挂牌公司适用直联机制。
对于不属于战略新兴行业,但行业地位大幅领先、技术实力业内一流、经营业绩十分突出的优质企业,也可申请适用直联机制,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将予以支持。
主办券商应重点关注规范性问题
在中介机构方面,主办券商可以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挂牌尽调,在挂牌后按照 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则进行补充尽调,以满足发行上市规则要求。
据文件称,主办券商在开展挂牌尽调的过程中,应重点关注股权清晰、实际控制人认定、资质齐备性、资产权属清晰、环保合规等规范性问题,以及特殊投资条款、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避免相关问题对公司后续发行上市构成障碍。
对于财务规范性问题,主办券商应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的相关要求开展尽调工作,尽量避免挂牌后发生大规模差错更正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
监管表示,主办券商原则上最晚应当于申报挂牌前1个月报送直联意向申请文件,包括申请适用直联机制储备企业汇总表、申请适用直联机制企业情况说明。主办券商原则上最晚应当于挂牌申报前2周报送预沟通文件,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挂牌申报文件草稿、直联机制适用申请书、主办券商关于直联机制适用的核查确认意见、中介机构上市服务协议草稿(包括券商、会所、律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