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宏观 > 法律 > 正文

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形都有哪些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2023-05-10 16:28:08 | 来源:法务在线 | 查看: | 评论:0

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形都有哪些

买卖合同违约形式有:

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称期前违约和期前违约,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履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

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买卖合同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和拒绝履行债务。最终反映形式为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延迟履行包括债务人延迟履行和债权人延迟履行;

3.履行缺陷。销售合同的缺陷履行主要是指缺陷担保责任,是指卖方向买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缺陷或者权利缺陷时,应当依法向买方承担法律责任;

4.履行不当。债务人除履行缺陷外,未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履行方式和地点履行债务的。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

法律没有规定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的具体金额,而是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不得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形都有哪些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 买卖合同违约金 买卖合同

上一篇:借钱利息过高属于合理的吗 借款利息事先没有约定可以事后支付吗? 最后一页下一篇:

最近更新